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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泰安校区校园出入证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1-28    点击: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需要,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,泰安校区凭证进校,现将办理校园出入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办理范围及审核

1、教职工直系家属以及在一起居住的亲属,由所在部门审核;

2、校内施工务工人员由校用人管理单位审核;

3、校内租房户由出租户向后勤管理处提供相应材料,身份证(户口本)及相应租赁材料由后勤管理处审核;

4、已购买校内房产的居民由购房户向后勤管理处提供相应材料,身份证(户口本)及相应购房材料由后勤管理处审核。

二、办证方法

各二级部门单位汇总审核后,于2020年1月31日和2月1日的上午9时至11时30分将校园出入证登记表及办证人2寸近期证件照片交保卫处治安科,电话6237163,联系人姚玉军,手机13562890059(内线54066)。

保卫处办理完毕后随时发放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、校园出入证为人员进出校园的凭证,请随身携带以便门卫识别;

2、严禁私自转让,一经发现门卫有权没收证件,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对登记办理校园出入证资格认真审查,对提交的证件材料原件认真查验,主要负责人要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;如有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 

泰安校区保卫处

  2020年1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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